TAIWAN CDC · 臨床輔助

疫苗接種・禁忌症與補種試算

依疾管署現行時程與 ACIP 建議整理・診間輔助工具

⚠ 政策異動:成人肺炎鏈球菌(115/1/15 起) 公費改為單劑 PCV20,取代舊有 PCV13+PPV23 兩劑方案。
找不到符合的項目,換個關鍵字試試。
常規時程・關鍵接種間隔提醒
  • B 型肝炎:第 2、3 劑最短間隔 8 週;第 3 劑與第 1 劑至少間隔 16 週。
  • 五合一第 4 劑:若滿 4 歲後才接種,滿 5 歲之 DTaP-IPV/Tdap-IPV 可不再接種。
  • PCV13:第 1、2 劑間隔至少 8 週;第 3 劑須滿 1 歲後接種。滿 7 個月後才起種者,第 1、2 劑間隔可縮短至 4 週。
  • MMR 與水痘:可同時分開部位接種;若未同時,至少間隔 28 天。
  • 日本腦炎(活性減毒):滿 15 個月第 1 劑,間隔 12 個月接種第 2 劑。
  • 流感:8 歲(含)以下初次接種應打 2 劑、間隔 4 週;9 歲以上初次接種僅需 1 劑。
成人肺炎鏈球菌 PCV20 銜接原則

公費對象(115/1/15 起):65 歲以上;55–64 歲原住民;19–64 歲 IPD 高風險對象。

  • 從未接種任何肺鏈疫苗:接種 1 劑 PCV20。
  • 曾接種 PPV23、間隔滿 1 年:接種 1 劑 PCV20。
  • 曾接種 PCV13/15、間隔滿 1 年(高風險、或 65 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間隔滿 8 週):先以 1 劑 PPV23 銜接,PPV23 用罄後改以 PCV20。
  • 已完成 PCV13/15+PPV23 或已接種 PCV20:視為完整,無需再接種。
  • 19–64 高風險若 65 歲前已完成兩劑:可於滿 65 歲、與前劑間隔滿 5 年後追加 1 劑 PCV20。
填入出生日期與各疫苗已完成劑數、最後一劑日期,即可估算下一劑最早可接種日與剩餘劑數。空白的疫苗不計算。
計算規則:週以 7 天計、月以曆月計。「最早可接種日」取「距前一劑最短間隔」與「最低接種年齡」兩者中較晚者。常規建議接種月齡另於各列標示。